以下為美國神召會一位藝術家以神召會四重福音為主題所畫的四張油畫。
耶穌是救主
耶穌是聖靈施洗者 耶穌是醫治者
耶穌是再來君王
神召會基要信仰十六條
第一條:權威法則
聖經──舊約和新約──是上帝逐字默示的,乃是上帝向人的啟示,是無謬誤的﹑具權威性的信仰和生活法則(帖前二13;提後三15-17;彼後一21)。
第二條:獨一真神
獨一真神自我啟示為那位自有的「我是」、天地的創造主和人類的救贖主。祂更進一步具體地以父、子和聖靈來啟示自己是關係和聯合的源頭
(申六4;賽四十三10,11;太廿八19;路三22)。
第三條:主耶穌基督的神性
主耶穌基督上帝永活之子。《聖經》宣示:祂由童貞女所生
(太一23;路一31,35)。祂未有犯罪 (來七26;彼前二22)。祂行神蹟 (徒二22;十38)。祂在十架代死 (林前十五3;林後五21)。祂從死裡復活
(太廿八6;路廿四39;林前十五4)。祂高升坐在上帝右邊 (徒一9,11;二33;腓二9-11;來一3)。
第四條:人的墮落
上帝造人是良善正直的,祂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然而,人竟故意犯罪,以墮致落,從此不只肉身死亡,靈性亦同時死亡,就是與上帝隔絕
(一26-27,二17三6羅五12-19)。
第五條:人的救恩
上帝的兒子耶穌基督流出的寶血,是人類得救的惟一希望。
甲、得救的條件
向上帝認罪,並且信靠主耶穌基督,便可得救。借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人本乎恩,因信稱義,借著永生的盼望,成爲上帝的後嗣
(路廿四47;約三3;十13-15;弗二8;多二11;三5-7)。
乙、得救的憑據
內在的憑據是聖靈親自見證 (羅八16)。外在憑據乃是一個正直和真正聖潔的人生
(弗四24;多二12)。
第六條:教會禮儀
甲、水禮
全身浸入水中的洗禮是聖經吩咐的。凡信基督是救主和主的,都要受洗。這樣,他們便向世人宣告己經與基督同死,並且與祂一同復活,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
(太廿八19;可十六16;徒十47-48;羅六4)。
乙、聖餐
主餐包括餅和葡萄汁,象徵我們分享主耶穌基督的神性 (彼後一4)。這是記念祂的死
(林前十一26),且是預言祂的再來 (林前十一26)。信徒受命要如此行,「直等到祂來﹗」。
第七條:聖靈洗
信徒應按主的吩咐,渴慕和殷切追求父所應許的聖靈和火的洗,這是信徒的權利。聖靈洗是初期教會正常的經歷。隨之而來的是得能力生活和事奉,又得著恩賜來事奉(路廿四49;徒一4﹑8;林前十二1-31)。這經歷異於重生,是重生以後發生的(徒八2-17;十44-46;十一14-16;十五7-9)。聖靈洗又使人滿有聖靈
(約七37-39;徒四8),深化對上帝的崇敬(徒二43;來十二28),更樂意分別爲聖和專心事奉
(徒二42),並且更熱熾地愛基督﹑祂的道和失喪的人(可十六20)。
第八條:聖靈浸的起初的實質憑據
信徒受聖靈浸有起初可見的憑據,就是按聖靈所賜的口才說方言
(徒二4)。這樣的方言,與方言的恩賜 (林前十二40-10,28),本質相同,只是目的和功用有異。
第九條:成聖
成聖是脫離罪惡,並且獻身上帝的行動
(羅十二1-2;帖前五23;來十三12)。聖經教導人要過聖潔生活;「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來十二14)。藉聖靈的力量,我們能遵從這個命令:「你們要聖潔,因爲我是聖潔的」(彼前一15-16)。
信徒實現成聖,要在基督的死和復活上與祂聯合,憑信天天認定這樣聯合的事實,不斷的把每個肢體獻上,讓聖靈管理
(羅六1-11;八1-2,13;加二20;腓二12-13;彼前一5)。
第十條:教會及其使命
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是上帝藉聖靈居住的地方,蒙上帝差遣完成大使命。聖靈重生的信徒都是教會其中的一份子,他們的名字錄在天上諸長子共聚的總會中
(弗一22-23,二22;來十二23)。
上帝在人間的計劃是要尋找和拯救失喪的人、受人敬拜,並且要建立一群信徒效法祂兒子的樣式,因此,神召會既是上帝教會的一份子,主要的存在理由是:
作爲全球歸主的一個媒介 (太廿八19-20;可十六15-16;徒一8)。
作爲讓人一起敬拜上帝的團體
(林前十二13)。
作爲上帝心意的管道,祂要建立一個日漸活出基督樣式的聖徒群體 (林前十二28;十四12;弗四11-16)。
神召會的存在,旨在透過教導和鼓勵信徒經歷聖靈充滿,藉此維持新約使徒教會的模式。聖靈充滿的經歷是:
使信徒得著聖靈的能力,有超自然的記號伴隨著傳福音
(可十六15-20;徒四29-31;來二3-4)。
在敬拜上帝的關係中加入不可或缺的成分
(林前二10-16、十二、十三、十四)。
像新約時代一般,幫助信徒透過結出果子、行使恩賜和事奉,回應聖靈全面的工作,從而叫教會得著建立(林前十二28;十四12;加五22-26;弗四11-12;西一29)。
第十一條:職事
我們的主預備了一種出於上帝呼召,且在《聖經》中規定的職事,俾能照以下三個目的帶領教會:(一)
普世歸主 (可十六15-20),(二) 敬拜上帝 (約四23-24),和 (三) 建立一群效法祂兒子模樣的聖徒 (弗四11-16)。
第十二條:神的醫治
神的醫治是福音的完整部份。代贖包括從病中得釋放,這是一切信主者的權利
(賽五十三4-5;太八16-17;雅五14-16)。
第十三條:有福的盼望
教會有福的盼望,就是那在基督裏睡了的人,在主突然再來的時候要復活,並與仍然活著等候主降臨的人,一同被提升天
(羅八23;林前十五51-52;帖前四16-17;多二13)。
第十四條:基督作王一千年
基督第二次降臨,其中包括聖徒被提,這是我們有福的盼望。接著是主偕同衆聖徒親自降臨,在世上作王一千年
(亞十四5;太廿四27,30;啓一7;十九11-14;廿1-6)。千年統治帶來以色列全家得救
(結卅七21-22;番三19-20;羅十一26-27),與及天下太平 (詩七十二3-8;賽十一6-9;彌四3-4)。
第十五條:最後審判
日後將有最後審判,那時作惡的人要從死裏復活,並按所行的受審判。名字未有記在生命冊的,將要與那惡者和他的使者﹑獸和假先知,一同被扔在火湖裏,受永遠的懲罰。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
(太廿五46;可九43-48;啓十九20;廿11-15;廿一8)。
第十六條:新天新地
「但我們照祂的應許,盼望新天新地,有義居在其中」 (彼後三13;啓廿一﹑廿二章)。